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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一脚踢死2岁女儿,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1日  来源: 黄岛区刑事律师     http://www.hdqxsls.com/

父亲一脚踢死2岁女儿

今年35岁的高某家住在北京大兴亦庄镇,今年1月8日晚上8点左右,因为女儿豆豆一直哭闹不肯睡觉,高某一气之下在女儿屁股上踢了一脚,2岁女儿因没站稳,背部重重地撞在门框上。豆豆当时昏迷不醒,被送往附近的同仁医院抢救。10天后,豆豆不幸去世。近日法院以高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当晚负责救治的同仁医院的医生在得知事发经过后,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随即赶到医院了解具体情况。由于女孩一直在进行抢救,生死未卜,加之抢救过程中需要直系亲属的陪同,民警并未对高某采取强制措施。

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一年

经法医鉴定,女孩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孩子去世当天,高某便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刚刚承受丧女之痛的高某,哭着向警方供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高某随即被大兴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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