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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把亚硝酸盐当糖用 3岁幼儿误食丧命引纠纷

发布时间:2014年2月21日  来源: 黄岛区刑事律师     http://www.hdqxsls.com/

  丁国锋 见习记者 马超

  南通一对夫妻本想多挣钱,但谁也没有想到因为自己和员工的失误,误把制腊肉用的亚硝酸盐当糖给女儿食用了,最终不仅失去了自己的女儿离了婚,还因此引发了一场官司。10月29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厨房用亚硝酸盐管理不善藏危机

  申华系南通市通州区人,与丈夫结婚后一直筹划着开个饭店。2009年年底,借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开发之机,两人在该镇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并雇佣了厨师汪兵、服务员苗云。为了制作腊肉,申华购买了外包装没有明显标志的亚硝酸盐二两,并放在饭店厨房的储藏室。

  2010年1月,厨师汪兵使用了一部分该亚硝酸盐后,并没有放回原处,而是将其与生粉、柿子粉等物品一起放置在储藏室一啤酒箱上方的的塑料篮内。同时,啤酒箱上方有一塑料袋袋,里面装了两包白糖。同年4月底,饭店工作人员在储藏室打扫卫生时,将装有亚硝酸盐的塑料袋和两包白糖放置于同一方便袋内。

  而后,申华为了防止白糖受潮,又将方便袋挂到了墙上。2010年5月初,厨师汪兵让苗云往厨房调料台上白糖盆内添加白糖。苗云在白糖盆内添加白糖时,误将塑料袋内的亚硝酸盐认为是零头散装白糖,先行倒入了白糖盆内。后又将二斤白糖倒入白糖盆内。亚硝酸盐即被白糖覆盖,其后一直无人发现异常。

  3岁幼儿误食亚硝酸盐丧命引纷争

  2010年5月11日晚6时许,申华3岁大的女儿申花花啼哭,申华便让厨师汪兵冲点糖水给女儿喝。汪兵遂在调料台上的白糖盆内舀了一定量的白糖倒入奶瓶,然后灌进开水。后汪兵将奶瓶交给申华,由申华喂给女儿申花花饮用。申花花饮用该“糖水”后大约一小时左右,嘴唇发紫,眼球泛白。见状,申华与汪兵遂将申花花送到洋口镇卫生院抢救。后申花花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后,经公安机关查明:亚硝酸盐外观形状、色泽与白糖无明显差异。受害人申花花系亚硝酸盐中毒死亡。厨师汪兵和服务员苗云两人的行为导致了该死亡案件的发生。申华夫妻感情因为女儿的逝去遭到了严重的打击。不久,两人便离婚了。

  申华情绪稍微恢复后,一怒之下将厨师汪兵和服务员苗云告上了法庭。如东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原告申华系饭店的经营人员,在购回亚硝酸盐后没有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亚硝酸盐进行标注标识,同时也没有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被告汪兵作为专业厨师,其对亚硝酸盐的属性应当充分了解。其在2010年1月使用完以后,未能将剩余部分定位存放,而是随手丢放,从而造成装有亚硝酸盐的塑料袋混入装白糖的方便袋;被告苗云在方便袋内取糖时,发现不同包装的散装物品时,在确认散装物品的同一性时缺乏谨慎注意义务,从而造成亚硝酸盐与白糖混同。同时本案中,申华作为女儿申花花的法定监护人,其也没有尽到应有的监护义务,在女儿喝糖水时,没有先行试试温度、口感等,这也是导致女儿死亡的重要原因。

  10月29日,法院公开宣判,原告申华承担损失的65%;被告汪兵承担损失的30%,赔偿原告64774.05元;被告苗云承担损失的5%,赔偿原告10795.68元。

  如东(江苏)10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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