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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让儿女假结婚骗贷 骗取贷款罪的认定和法律后果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4日  来源: 黄岛区刑事律师     http://www.hdqxsls.com/

男子让儿女假结婚骗贷

2012年10月,单县某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做贷后检查时,发现借款人魏某全家不见踪影,并且已经数月联系不上魏某本人。怀疑魏某骗取贷款后逃跑,该该金融机构及时向单县公安局报案。

单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发现魏某当时一直在鱼台县做新农村建设工程,由于效益不好不断亏损,便将工程便宜出售后消失了。而向单县某金融机构骗取的20万元贷款应该是被魏某填补了工程款漏洞。而在进一步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了更为荒唐之事。

原来,当时魏某为了骗取贷款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他竟然让自己的儿子和女儿(随母亲姓李)办理假结婚证作为担保凭证,又在村里门面上挂了一面假超市门头,以开超市的名义骗取了该金融机构20万元贷款。成功骗到贷款后,魏某一家举家潜逃。

骗取贷款罪的认定和法律后果

一、骗取贷款罪的认定

骗取贷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设罪名。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贷款,区别点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或者证明其非法占有目的证据不足的,只能认定为骗取贷款罪。

二、骗取贷款罪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175条规定的多种犯罪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合本案,魏某让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办理假结婚做担保骗取银行贷款,父子三人均构成骗取贷款罪。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都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律师越早的介入案件就能更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早日争取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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