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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监罪犯,更要“收监”司法潜规则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6日  来源: 黄岛区刑事律师     http://www.hdqxsls.com/

 阅读提示:12月11日,一则新闻引燃舆论场。陕西华阴,身负命案的罪犯李某因参与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然而,本应该被收监的他却因患有“恶性淋巴瘤”被取保候审。2012年,李某再一次将刀捅进了另一位被害人的身体。据媒体批露,帮助李某“脱监”的正是当地法院的一位副庭长。

  身背命案却再犯命案。为何杀人犯再杀人为何执法者助杀人犯脱监……这一系列的疑问剑指司法潜规则。

  对于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政法部门分别颁发了规定,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然而,个别地方的一些执法者仍周旋于执法者和涉事当事人间充当“掮客”,“制造”着破坏司法公正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司法潜规则败坏司法作风、扰乱司法秩序、破坏司法环境和戕害司法公信力。执法者本应是法治公平正义的护航者,倘若任司法潜规则恣意泛滥,势必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祛除司法潜规则不容小觑!

***司法潜规则制造“法外之地” ***

所谓“潜规则”,就是相对于“明规则”而言的,是指看不见的、明文没有规定的、约定俗成而又被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一种规则。潜规则的背后往往潜伏着不公、灰色交易等阴影。

近年来,一些犯罪人员利用金钱和权力,钻法律法规的漏洞,通过各种手段让自己逍遥“狱”外。

“当前刑罚变更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通过权力和金钱获得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宇说,高墙内暗藏“特权通道”,服刑后依然享受“特权”,这是部分违法犯罪人员利用金钱和权力躲避服刑的惯用伎俩。

案例显示,河南省禹州市公安局原局长王建生服刑4年,先后5次被保外就医,他还被认为有“立功行为”,建议对其减刑9个月。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10年刑,但就在法庭宣判当日从法院直接回家;因受贿和贪污被判刑5年的潮州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刘益民,在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下,同样成功“保外”。

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张孝民律师说,一些贪腐官员被判刑后,往往打通监外执行环节,把“暂予监外执行”变成“不执行”,把“保外就医”变成“救命稻草”,严重损害司法公平。>>

***违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的“清理风暴” ***

司法潜规则败坏司法作风、扰乱司法秩序、破坏司法环境和戕害司法公信力。倘若听之任之任其恣意泛滥,势必严重影响司法公正。

为了整治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国家政府机关纷纷在行动。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

为了全面推动这项改革,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要求从严规范程序,从重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纪律责任。

今年3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9个月的专项检查行动。据最高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

今年4月,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指出法院应当在立案后5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这一系列制度规定和专项行动,既是司法正义的程序自检,也是制度纠错的理性发力。

12月9日,最高法已制定并印发了《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要以 “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司法腐败案件,坚决遏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最高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发现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508件,立案查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16件129人。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有关部门收监执行800名罪犯,其中原副厅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

*** 审批流程存漏洞 “保外就医”易成“越狱”之由***

尽管国家正在编织一张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制度“网”,然而,这些措施并没有彻底根除违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现象。然而,缺少透明公开的程序,极易使得“保外就医”成为罪犯成功脱监的惯用伎俩。

业内人士介绍,新刑诉法出台后,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检察机关对监狱系统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制约,但缺乏明确的实施细则,效果还有待观察。

“新刑诉法中的伪证罪,只惩罚在刑事诉讼中医生出具的假鉴定,但对于在审判之后的保外就医中的造假者,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海南省海口中院的一位法官说,“这助长了不良医生虚假鉴定的歪风。”

除审批流程漏洞较多,事后监督乏力,也给权力寻租和司法腐败创造了条件。

“在保外就医环节,决定机关与执政机关的容易脱节。”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三军说,“在实践中,决定机关却很少与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联系,被决定保外就医的罪犯出监后,又不主动到派出所报到,罪犯释放后很容易脱管。”

“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取保人只保不管,使保外就医罪犯失去制约。”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昌新说。>>

***如何掐断罪犯“越狱”通道***

审批监督全公开,防止高墙内腐败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审批和监督的公开透明是关键。”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认为,当前很多政法单位建有公开的官方网站,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可以把有关文书放在网上公开,必将减少背后的“名堂”和“猫腻”,一些地方实施的减刑、假释公开听证制度探索值得推广。>>

完善司法制度、司法规则,革除司法潜规则

与司法潜规则的较量是一场持久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通过完善司法制度、司法规则的方式来革除“司法潜规则”,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只是明规则不断完善的同时,潜规则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少。只有不断完善司法制度、键全司法规则,司法为民才能得到体现,司法公信力才会不断提升。

————————大家谈 ————————

加大法律法规执行力度。新浪网网友“精心的动魄”认为,仅有法规制度是不够的,因为再良好、再全面的制度也必须由人来执行。目前,我国司法独立、审判公开、监狱管理、刑罚执行的规定和程序已经很多,问题是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严肃法纪加强内部管理。网友“清风扬律师”指出,公检法机关要加强内部管理,对司法犯法、贪污受贿的人员要坚决清除出司法队伍,净化司法环境。

拓宽监督渠道。新京报的评论员称,破解司法腐败之局,关键就在于谁来监督。若坚持内部监督,那必然是“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险”。不引入体外监督,内部监督就容易产生腐败的合谋。

加强内部员工防腐教育。网易论坛网友“李小白”认为,常言道:“打铁先要自身硬”。司法人员的法纪意识还有待增强,所以要强化他们职业道德素质,让他们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才能筑牢反腐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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