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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拆迁处集体侵吞国有资产1500余万

发布时间:2014年8月18日  来源: 黄岛区刑事律师     http://www.hdqxsls.com/

负案潜逃一年多的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城市房屋拆迁建设处(简称拆迁处)原科员徐树生因贪污公款155万余元,6月29日,被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据了解,2002年10月至2003年9月期间,徐树生在拆迁处担任乌鲁木齐市安宁渠路段改扩迁项目负责人时,利用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把本不属于拆迁补偿范围内的10余户居民,通过伪造拆迁补偿协议书、拆迁补偿表的方式,从单位财务上提取拆迁补偿费共计155万余元。

  2005年案发时,徐树生潜逃,2006年11月15日在西山农场被抓获。

  法院认为,徐树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独自或者伙同他人虚构居民房屋拆迁补偿费,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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